中午上完排舞,到鹿鳴堂 7-11 買午餐,腳踏車停在超商門口前面樹下,趕快跑進去買個壽司,一下子出來看到學校事務組的人正在拖吊腳踏車,我的腳踏車剛被檯上卡車,我趕緊跟事務組的人請求,讓我把腳踏車牽走,記點違規或罰錢都沒關係,反正資料都已經被他們輸入了〈腳踏車停車證上有條碼〉,他們就是不肯讓我牽車,硬要我事後去水源校區牽車,真是...


 


我不知道,超商門口前面樹下不能停腳踏車,因為那邊停了一堆車〈當然通通被拖吊了,真賊!明明才進去一下下而已〉,反正再度嚐到不能違規的魔咒,真是可惡!我只停不到兩分鐘啊!...


 


水源校區是個可怕的地方,那裡拖吊的腳踏車滿山滿谷,以前曾經去找過腳踏車,根本是海底撈針,上次被拖吊,我迷失在千千萬萬台腳踏車之中,好害怕這種感覺喔!


 


現在聽說腳踏車上有條碼比較好找,只是真不想再去面對滿山滿谷的腳踏車, 可惡的事務組外包人員,明明我人都在現場,爲什麼不願意把腳踏車還給我...


 


另外一個學排舞的同學,車也被吊,她叫我跟他一起去找事務組主任理論,我真的跟她去了,***************,一陣說明之後,事務組的人答應把我們的腳踏車牽回來事務組還給我們,原來據理力爭是有用的!


 


我已經去把腳踏車從事務組騎回來了,只是我在想,以後我還是乖乖的把腳踏車停在腳踏車停車專區吧! 這次是我那個學排舞的同學後台夠硬〈她在理論時,才知她可是會計室審查組的組長耶!〉,如果下次腳踏車再被吊,靠我自己要的回來嗎?


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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